图:Bùi Thế Tâm · CC BY-SA 3.0 · 维基共享资源
- 存在时间
- 1226 年 1 月 10 日—1400 年 3 月 22 日
- 首都
- 河内
- 宗教
- 佛教、道教
- 货币
- 越南文 (货币)
- 前身
- 李朝
- 后继
- 胡朝
- 类型
- 朝代、历史国家
- 简述
- 朝代
陈朝(越南语:Nhà Trần/茹陈),13—14世纪越南历史上的一个朝代。1225年底(或1226年初),李朝末代皇帝李昭皇禅位给陈煚,建立了陈朝,至1400年终结,国号“大越”,首都位于升龙(今河内)。因该朝君主姓“陈”,故历史上称为“陈朝”。
陈朝一百七十五年的历史,被史家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225年开国至1293年、第二阶段为1293年至1341年、第三阶段为1341年至1400年灭亡。第一阶段里在陈守度、陈太宗、陈圣宗、陈仁宗等统治者的经营下,内政得以巩固及调整,采取太上皇主政的方式,以及近亲通婚,以妨大权落入外戚之手;学术文教亦得以发展,如科举的沿用、越南首部官方史籍《大越史记》的编撰等等。对外方面,蒙古帝国(元朝)于13世纪曾三度出兵攻越(分别为1257年至1258年;1284年至1285年;1287年至1288年),但在陈朝君主及名将陈兴道等人的奋力抵抗下,成功击退蒙古军,陈朝与元朝保持朝贡关系,元封越南君主为安南国王。第二阶段里,陈英宗、陈明宗、陈宪宗等保持祖业,但亦未能化解国内的社会分歧,时治时乱。在第三阶段,陈裕宗纵情享乐,朝纲紊乱,其后出现杨日礼被立及被废内乱局面。陈艺宗、陈睿宗、陈废帝时长期受占城国王制蓬峩的侵寇,国家元气衰弱。陈朝晚期适值中国明朝建立,明廷继续册封陈朝君主为安南国王。陈顺宗、陈少帝时,权臣黎季牦把持朝政。在1400年,黎季牦废少帝,自立为新君主,建立胡朝,陈朝遂亡。
详细介绍
陈朝的建立
陈氏兴起及成为外戚
李朝高宗(1175年至1210年在位)时期,国家政局呈现衰弱的迹象。1209年(李朝治平龙应五年),屡生叛乱,原为地方豪强的陈氏家族便在此一背景下崛起及夺权。据越南史籍所载,陈氏王室的先世陈京来自中国宋朝,原籍可能为福建或桂林,迁入越南后定居于即墨乡(后改名天长府,即今南定省南定市),从事渔业而至富。宋周密《齐东野语》则称陈京原名谢升卿,是福州长乐邑人,因杀人被官府缉拿而逃去了安南。陈氏家族至陈李时,已凭其经济实力成为一方豪族,史称“傍人归之,因有众”。
1209年(李朝治平龙应五年),李朝将领郭卜在国都升龙(河内)发动叛乱,攻入皇宫,高宗皇帝与太子李旵出逃。李旵逃到陈氏势力范围内的海邑时,娶陈李之女陈氏容,陈氏族人遂召集乡兵,协助太子平乱,让高宗及太子得以安然返京。不久,李高宗去世,李旵登位,是为李惠宗(1210年至1224年在位)。1211年(李朝建嘉元年),惠宗立陈氏容为“元妃”,其兄陈嗣庆,舅苏忠词均获封官爵,陈家遂成李朝外戚,开始参与朝政。
夺权战争
李惠宗在位初期,国政由太尉谭以蒙主理,但以蒙“不学无术,柔懦不断”,以致“政事日堕”,政府的统治水平不断下滑。由于“朝无善政”,越南境内“饥馑荐臻,人民困穷”,民众生活未见改善,地区豪强亦乘时而起,擅作威福,作为外戚家族的陈家,与洪州(一作烘州)人段尚等,便是当中的重要势力,并演成互动干戈、争夺政权的局面。1211年(李朝建嘉元年),陈嗣庆因见段尚进谗指控自己谋叛,加上听闻妹妹陈氏容遭惠宗生母谭太后虐待,乃决意起兵,与李氏朝廷对敌,惠宗与谭太后、元妃陈氏容逃离国都升龙,陈李双方交战连年。……
陈氏夺位
陈嗣庆死后,其兄陈承任辅国太尉,族弟陈守度为“领殿前诸军扈卫禁庭”,继续掌握李朝朝政。……
陈朝政局发展
第一阶段(从开国至1293年)
陈氏王朝的第一阶段,被后世史家称之为该朝立国、建制、创立基业并步入强盛的时代。
陈朝开国后,陈太宗(1225/1226年至1258年在位)父陈承任上皇,从叔陈守度任“国尚父”、“太师统国,行军务征讨事”,掌握朝政大权。对于李朝王族,陈氏朝廷设法对付,李昭皇被陈太宗册立为皇后,而李上皇(李惠宗)则被废为僧,居于真教禅寺,号“惠光太师”,不久又被陈守度迫令自尽,时为1226年(建中二年)农历八月十日。1232年(建中八年),陈朝以避先祖陈李的名讳为由,改“李”为“阮”,用意是“绝民之望李氏”。陈守度又见李氏宗室对惠宗之死有所不满,便设计坑杀李氏族人。
陈朝初立时,越南境内仍有多股地方势力,与朝廷为敌。据《大越史记全书》所载,当时有阮嫩割据北江,段尚割据洪州(又作烘州),以及伞圆山、广威山诸蛮的割据,相互混战。陈朝于1226年(建中二年),派陈守度击破伞圆山及广威山诸蛮,阮嫩亦于1228年(建中四年)农历十二月消灭段尚势力。次年(1229年,建中五年),阮嫩病死,其割据势力瓦解,从此“天下归于一”。除地方乱事外,王室内部曾发生太宗之兄陈柳的叛变,事缘太宗之后李佛金无子,陈守度改立陈柳之妻顺天公主(李佛金之姊)为太宗皇后,引起陈柳不满,乃于1236年(天应政平六年)在大江起兵,但旋即被陈守度所平。陈太宗提出和解,安抚陈柳,并处死参予事件的大江乱兵,事件遂告平息。
太宗时期除解决内部纷争,又着手整顿政务。1228年(建中四年),派官员到清化,重修帐籍。1232年(天应政平元年),开太学生科试(考进士),1247年(天应政平十六年)又设状元、榜眼、探花三魁。……
第二阶段(1293年至1341年)
在第二阶段中,陈英宗、陈明宗、陈宪宗诸帝虽能继承祖业,但统治阶级生活荒淫,甚至出现内部争权,政局时治时乱。
制度及措施
政府架构
陈朝政府的官僚架构,上承李朝、参考中国制度,并加上陈朝本身的创设而成。
陈朝官员编制,重要官员有三公、三少、太尉、司马、司徒、司空。拥有“左相国平章事”或“右相国平章事”等称衔者,其地位等同“宰相”,拥有“参知政事”、“入内行遣”、“左辅右弼参与朝政”等称衔者,其地位等同“次相”。
中央朝廷和地方政府的各种官职,都分成文武两班。在中央,文班官职有: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中书、中书令、尚书左右仆射、行遣、左右司郎中、左右正言参议、御史台侍御史、御史中赞、御史中相、御史大夫、侍经筵大学士、天章学士、入侍学士、中侍大夫、中亮大夫、储宫教授、太史令、太宗正、延尉寺卿、少卿、京师大尹。武班官职有:有骠骑上将军、锦卫上将军、金吾大将军、武卫大将军、副都将军殿帅、都押衙管军节度使、都统制。而在地方上,文班官职有:安抚使、知府、通判、佥判、漕运令尉、主簿、司社、并诸路河堤、屯田正、副使。武班官职有:经略使、防御使、守御使、观察使等,以及各府的都护、都统、总管等。陈氏朝廷架构,被后世史家批评为“机构臃肿或有其位无其职,或有其职无其权,形同虚设”。
为使朝廷上下保持凝聚力,陈朝沿袭李朝制度,每年四月四日均会举行皇帝与百官的“宣盟誓条”之礼。
陈朝对官僚系统设有升迁制度。1247年(天应政平十五年)农历三月,朝廷检阅中央、地方的文武官员。后来定下升迁规则:每十五年检阅一次,每十年加爵一级,每十五年加职一等。如有官职空缺,则以正兼副,如正副俱缺,则考辖其他官员,待合资格后便授任该职。在馆、阁任职者,任满十年可升职或转职,在省、局任职者,任满十五年可升职或转织。……
地理建置
陈朝初年,在全国设立十二个路。而黎崱《安南志略》、明初官修的《元史》等史籍,记录了陈朝时的路有十五个。除路以外,还设有府、州等单位。……
社会经济文化
农业
越南经历李朝的大动乱后,陈朝立国之初,生产力得到迅速恢复,私人和政府都进行垦荒工作,扩大农田面积。陈朝政府推出措施,务求刺激农业,如设置官员以督促垦荒及管理庄园、让贵族人员召集奴婢到沿海地区开垦,使红河三角洲一带建立起辽阔的田庄。陈朝又致力筑堤防洪,兴修水利,为农业发展做出贡献。
陈朝在农业技术已相当发达,深耕和增加复种指数的能力已达高水平。当时的平原地区,每年稻米收成可达四次之多。除种稻外,陈朝农产品数量增多,有各种杂粮、种桑养蚕,以及不少家庭都有果园,种植各种热带水果。
工商业
工商业在陈朝时期有所进步。在农村当中,出现了专门生产特定产品的手工业村,如麻雷村专门生产斗笠,被称为“麻雷笠”。国都升龙因发展需求而扩大,皇城外的人民居住区分成六十一个“坊”,在这里有集市、手工业作坊和进行贸易的街道。水陆交通得到整治和扩大,运输工具以船舶为主,航行于河流和海洋,船只有30人至100人摇橹,航运速度高。在金融方面,货币单位由政府划一规定,现金的用途亦被增强,如人头税、桑田税、盐田税等税项,都开始用现金缴纳。
经济剥削的加剧
陈朝在蒙越战争后,朝廷因要巩固其统治地位,故此把大片土地封给有功之臣及王侯,使采邑制扩大发展,据越共学者指出这是“把人民的斗争和建设的成果据为己有”。如受封为侯的阮蒯,其封地为快路,相当于一个县。担任戎务参赞的范悟也被封赐土地八十亩。而贵族从农民夺得的土地,有时比获封的土地更多,因此一些王侯赠与寺院的土地,可达千亩之多。而人民则常被贵族夺占土地,而且必须缴纳重税,服劳役及兵役。
佛、老、儒三教发展
陈朝时,佛教仍受到推崇,政府曾多次开法法事道场,刊印佛教典籍及佛像绘画,以使佛教教义流传给国内民众。
自然史及灾害
陈朝的领土范围为越南北、中部地区,特别是北部的红河三角洲,时有洪水发生。为此陈朝政府相当重视防治洪水。据越南学者阮志坚指出,陈朝动员百姓修堤筑坝,比以往更有组织性,规模更大,如太平省地区修筑的红河堤,就长21公里。但同时有另一负面影响,就是会发生决堤。据《大越史记全书》,陈朝有多次洪水,当中不少更与决堤有关,发水洪水的年份有:1236年、1238年、1241年、1243年、1245年、1255年、1265年、1268年、1270年、1274年、1277年、1285年、1290年、1307年、1310年、1319年、1320年、1333年、1336年、1338年、1348年、1351年、1352年、1360年、1378年、1382年和1393年。
风暴在陈朝时多次吹袭越南,有时夹袭大雨。出现暴风的年份有:1232年、1245年、1258年、1262年、1263年、1298年、1311年、1338年、1369年、1390年和1393年。但陈朝时期亦多次发生旱情,这些年份有1241年、1242年、1268年、1269年、1289年、1301年、1315年、1324年、1326年、1343年、1345年、1348年、1355年、1358年、1362年、1374年、1379年、1392年和1393年。此外,自然灾害还有地震,出现在1240年、1247年、1263年、1269年、1271年、1277年、1278年、1300年、1335年、1355年和1393年。……
对外关系
与南宋关系
中国南宋是越南陈朝的北邻,自陈朝立国后,便成为南宋的朝贡国。从《安南志略》、《宋史》、《大越史记全书》等中越典籍可知,陈朝立国之初便与南宋有多次使节往来。1229年(建中五年),陈朝遣使到宋入贡,宋廷封陈太宗(又称作陈日煚)为“安南国王”。1258年(元丰八年,三月改元绍隆),亦即蒙古首次攻越之后不久,南宋派使到陈朝,提醒要“申饬边备”,做好国防措施。1261年(绍隆四年),陈朝向宋进贡大象。1262年(绍隆五年),陈朝遣使到宋,宋朝封陈太宗为“安南国大王”、加食邑,封陈圣宗(又称作陈威晃)为“安南国王”,又赏赐金带、器币、鞍马等物品。1269年(绍隆十二年),宋廷赐陈太宗、圣宗加食邑。1272年(绍隆十五年),宋廷赐陈太宗、圣宗加食邑和鞍马等物。南宋与陈朝之所以关系友好,据中国学者郭振铎、张笑梅指出,是由于13世纪时蒙古帝国(元朝)崛起,并于1253年(元丰三年 ) 灭中国西南的大理国,成为越宋两国的强大威胁,因此互为协助,“陈朝和南宋必须通好,双方使节交接频繁。”
由于朝贡关系,陈朝每次遣使入宋朝贡,都会获得宋廷的赏赐,其中包括金、银和钱币。从现今的出土文物可知,钱币是南宋流入陈朝境内的重要物品之一,分布很广,各种年号钱均能在越南各地找到。
位于大越以北的南宋于1279年(绍宝元年)被元朝攻灭,在此前后,不少宋人为逃避战乱和不愿屈服元朝而流亡到大越。1274年(宝符二年),有一批宋人“以海船三十艘装载财物及妻子,浮海来”,投奔大越,陈朝政府在国都升龙的街坊(又作街姰坊)专门安置这批人士。……
与蒙古及元朝关系
蒙古帝国攻灭大理国后,成为越南陈朝邻国,并以其强大的军事实力威胁陈朝国防,正如后世越南史家陈重金(即陈仲金)所分析:“蒙古人凶狠好战战,个个善于骑射。……
陈朝的历史意义
陈朝在越南的历史发展里,被视为有相当的重要性。越南近现代学者陈重金(即陈仲金)评论认为:“陈氏为我南国之帝,计自陈太宗至陈少帝,历12帝,凡175年,国内功业颇多建树,政治、律令皆重加整饬,教育科试则更加发展。又抵抗元朝保住了社稷江山,取占城之地,开拓了疆域,实是有功于南国。”中国学者郭振铎、张笑梅指出,陈朝治下的越南封建社会发展,有数个特点:一是陈氏朝廷从政治上强化了封建中央集权的君主制度;二是透过中国式的科举制度完善了中央及地方官制,并得以控制文人;三是陈朝时国有土地渐少,私人土地庞大,并迅速发展;四是陈朝成功击退蒙元入侵,乃越南史上的重大事件。
正文摘自中文维基百科「陈朝 (越南)」(节选,删去了参考文献、表格和图片),按 CC BY-SA 4.0 使用;在维基百科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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