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特里克·亨利

图:George Bagby Matthews (1857 - 1943), after Thomas Sully (1783-1872) · Public domain · 维基共享资源

生卒
1736 年 5 月 29 日—1799 年 6 月 6 日
出生地
Studley
去世地
坎贝尔县
国籍 / 所属
美国
身份
作家、律师、政治人物、政区首长
职位
弗吉尼亚州州长、维吉尼亚州众议员
父亲
John Henry
母亲
Sarah Winston Syme Henry
配偶
Sarah Shelton Henry、Dorothea Dandridge Henry
子女
John Henry、Dorothea Spotswood Henry、Sarah Butler Henry、Patrick Henry、Elizabeth Henry Aylett
原文名
Patrick Henry
宗教
圣公宗
死因
胃癌
简述
美国政治家

帕特里克·亨利(英语:Patrick Henry,1736年5月29日—1799年6月6日)是美国律师、种植园主、政治家兼演说家,以1775年在第二届弗吉尼亚州制宪会议上的演讲《不自由,毋宁死!》最富盛名。亨利是美国开国元勋,曾于1776至1779年和1784至1786年分别任第一和第六任弗吉尼亚州州长。

亨利生于弗吉尼亚殖民地汉诺威郡,基本是在家中接受教育。开办商店失败后他协助岳父经营汉诺威酒馆,后经自学当上律师,1760年开始执业,很快就在牧师案为殖民地议会辩护反对圣公会牧师崭露头角。不久他入选市民院,马上就因用极其煽动的发言反对《印花法令》扬名。

亨利1774和1775年出任首届和第二届大陆会议代表,但影响不大。他在会议上的演说颇得民心,威廉斯堡火药事件发生后他带领民兵进军殖民地首府威廉斯堡,直到大英帝国皇室政府同意对扣押弹药付款,这都令他在弗吉尼亚殖民地民望激增。亨利主张独立,1776年第五届弗吉尼亚制宪会议支持独立后,他进入委员会起草《弗吉尼亚权利法案》和初版《弗吉尼亚州宪法》。新宪章通过后亨利当选州长,共就职五个任期,每期一年。

1779年卸任州长职位后,亨利入选弗吉尼亚州众议院直到1784年再度当选州长。《邦联条例》组建的联邦政府部分行为令亨利担心政府会变得太过强大,他拒绝作为弗吉尼亚州代表参加1787年制宪会议。出于对中央政府权力的担忧,亨利极力反对批准《美国宪法》,强调其中没有保护人民自由的《权利法案》。步入晚年后他谢绝联邦政府官职,选择继续当律师。亨利成年后直到去世都是奴隶主,他希望奴隶制退出历史舞台,但能够想出的手段只有禁止进口奴隶。1799年6月6日,帕特里克·亨利在家中死于胃癌,此后便以激动人心的演说和积极推动独立为后世铭记。

详细介绍

早年经历和斗争(1736至1759年)

1736年5月29日,帕特里克·亨利在弗吉尼亚殖民地汉诺威县的家族农场斯塔德利(Studley)出生,父亲约翰·亨利(John Henry)是苏格兰阿伯丁郡人士,18世纪20年代移民弗吉尼亚前曾在国王学院和阿伯丁大学就读。1732年定居汉诺威县后,约翰迎娶当地英格兰血统望族的富有寡妇莎拉·温斯顿·塞米(Sarah Winston Syme)。

帕特里克·亨利的同名叔叔是圣公会牧师,所以人们经常叫他小帕特里克·亨利,直到1777年叔叔去世。他在当地学校求学到十岁左右,汉诺威县此时没有高校,他便在家由父亲辅导。青少年时期亨利喜欢音乐和舞蹈,而且特别喜欢打猎,这都是当时常见的娱乐爱好。根据长子继承制传统,家中积蓄、大量土地和奴隶都将传给同母异父的哥哥小约翰·塞米(John Syme Jr.),亨利必须自谋出路。他15岁就为当地商人记账,第二年又和哥哥威廉合伙开办商店,但店铺业绩不佳。

大觉醒宗教复兴运动波及弗吉尼亚时亨利年纪尚幼,父亲坚定信奉圣公会,但母亲经常带他聆听长老会布道。……

革命战争律师和政治家(1760至1775年)

亨利经营酒馆之余还抽时间研读法律,具体学习时长已不可考,他事后自称只花一个月。1760年,他接受当地律师建议申请律师执照,在殖民地首府威廉斯堡接受知名律师组成的评审团考核。众评审觉得亨利对法律程序认识不足,但为他的心智打动。1760年4月通过考试后,亨利开始执业,在汉诺威及附近各县法庭打官司。

18世纪50年代持续多年的旱情导致烟草价格上涨,弗吉尼亚州硬通货稀缺,殖民地经常以烟草结算薪水。旱灾发生前,殖民地的烟草价格长年保持每磅(约453.6克)两便士。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于1755和1758年通过《两便士法》(Two Penny Act),允许今后一段时间殖民地以每磅两便士固定价格把烟草折算成货币支付债务或薪酬,包括圣公会神职人员在内的政府官员薪资也不例外。圣公会在弗吉尼亚殖民地相当于国教,许多牧师呈请伦敦贸易局推翻《两便士法》,贸易局从善如流。五名神职人员于是起诉要求补薪,这些案件人称牧师案,其中只有詹姆斯·莫里(James Maury)胜诉。……

印花法令

牧师案后,亨利因演讲捍卫平头百姓的自由且为人友善赢得弗吉尼亚边远地区群众追随。……

独立和首任总督

军官不能当选议会代表,所以亨利没有参加1775年12月召开的第四届弗吉尼亚议会。离开部队后,汉诺威县自由民于1776年4月推举他参加一个月后召开的第五届弗吉尼亚议会。大部分代表支持独立,但对何时及如何宣布尚有分歧。亨利递交宣告弗吉尼亚独立的决议,还敦促议会宣布所有殖民地独立。据大会书记埃德蒙·伦道夫回忆,起身发言的亨利“表现出与生俱来的天赋,也只有这需要冷静和审慎方能解开的谜团才配得上他那伟大的天才。他不纠结于微妙的推理,而是把人民表达的意愿发扬光大,仿佛光辉火柱,哪怕前景黯淡,也终将指引大家抵达应许之地”。1776年5月15日,议会一致通过决议,其中大部分内容源于亨利。除宣布弗吉尼亚独立外,决议还要求该州大陆会议代表推动美国独立,理查德·亨利·李后来在会议上提出杰斐逊执笔的宣言。

议会接下来考虑制订宪法组建弗吉尼亚州政府,亨利进入阿奇博尔德·卡里(Archibald Cary)领导的委员会。受疾病影响,5月18日才抵达威廉斯堡的费尔法克斯县议员乔治·梅森最后一个进入委员会,但大部分工作都是他完成。……

利泽伍德与州众议院(1779至1784年)

成立不久的亨利县人口稀少,亨利在利泽伍德专心处理地方事务,不但在县法院(就是当时的县政府)任职,而且身为大地主也在教区委员会有一席之地。他谢绝进入国会任职的机会,声称过往病历和个人业务导致他不能当议员。杰斐逊州长1780年初来信问候,亨利在回信中表示感激,自称几乎与世隔绝,对战事进展和许多州内事务都很关心。亨利县自由民很快便将县名祖送进位于新首府里士满的州众议院,但几周后亨利就因健康问题复发返回。担任议员期间他反对国会重估大陆货币的计划和部分税收项目,理由是这些措施大多只对北方特别利好。法案本因他的反对搁置,但支持者等他离开首府后重提并通过。亨利回家后投入大量精力招募地方志愿军,用于打击偷袭边境地区的保皇党。亨利不直接领导部队,但与他们一起上路,打击任务整体进展顺利,志愿军于1780年9月解散。

弗吉尼亚州因为里士满与威廉斯堡相比不容易遭英军打击而变更首府,但英军却在1781年1月在叛变美军将领贝内迪克特·阿诺德率领下沿詹姆斯河逆流而上攻占里士满,途中基本未遇抵抗,杰斐逊州长和亨利等议员逃到夏洛蒂镇。……

再任州长(1784至1786年)

亨利再任州长的任期共计两年,州议会在1785年推举他连任。与首次担任州长相比,这两年更加平静;他在切斯特菲尔德县乡间租下索尔兹伯里(Salisbury)种植园和家人居住,这里距首府约21公里,离弗吉尼亚州议会大厦不远的州长官邸此时还在建筑。州议会通过法案为民兵配备新武器,由亨利与拉法耶特侯爵合作从法国进口。

各县民兵受当地严密控制,虽然这纯属州内事务,但的确在战争期间引发问题,民兵拒绝亨利等州长的命令,不愿离开该州地界或应征加入大陆军。为了能从中央直接指挥民兵,州议会1784年将所有民兵军官停职,由亨利与州长评议会任命新军官代替。根据《弗吉尼亚州宪法》,民兵军官应由县法院(即县政府)推荐,但亨利没有这么做,而是向他或评议会委员在各县认识的知名人士求教。此举导致各县差点揭竿而起,市民抗议州长违宪,各县拒绝遵从。新法基本没有履行,亨利于1785年10月要求议会废除该法,议会在第二年走完程序。

反对宪法(1787至1790年)

1786年11月卸任州长后,亨利不想长途跋涉返回利泽伍德,打算在汉诺威县买地,但最终选择爱德华王子县。他曾于1775年在该县协助创办汉普登-悉尼学院,此时便把儿子送入该校。1787年初,当地自由民把他选入州众议院,此后他一直任职到1790年底。美国各州从1777年起经《邦联条例》组建松散联盟,但因十年间发生的各种问题,多个州在安纳波利斯会议上决定1787年在费城召开会议修改《邦联条例》。新州长伦道夫提议亨利作为弗吉尼亚州代表与会,但他以经济困难为由谢绝。江湖传言声称亨利在他人询问为何不去时回答:“我觉得里面有见不得人的勾当”。

亨利此前一直倡导各州团结一致,所以许多人都认为他会赞成把各州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麦迪逊直到1786年末都希望得到他的支持。但在多种因素共同影响下,亨利对北方各州已经不再信任,特别是国会未能派遣足够兵力保护俄亥俄河谷的弗吉尼亚定居者后。他对把密西西比河25年独家航运权拱手让给西班牙的《杰伊-加尔多基条约》深感愤慨,条约换来的好处对新英格兰有利,当地这时还有愈演愈烈的分裂运动。……

晚年

1790年离开众议院后亨利已经负债,其中有些还是因为担任州长期间的开支,促使他投机土地并继续当律师赚钱养家。亨利对联邦政府依然心存不满,甚至考虑在边境地区另建共和国,但事实证明这不过是水中捞月。他不再像18世纪60年代那样为办案四处奔走,基本只在爱德华王子县和贝德福县打官司,只为备受瞩目或报酬非常丰厚的案件破例赶到里士满,或是翻山越岭抵达格林布赖尔县(今西弗吉尼亚州)。

1790年,弗吉尼亚州设立新联邦法院,英国债权人迅速提起上百桩诉讼,要求清算独立战争期间的债务。1791年联邦法院审理“琼斯诉沃克案”(Jones v. Walker),辩方律师包括亨利和约翰·马歇尔,法庭辩论基本由亨利负责,马歇尔撰写书面诉状。亨利共口头辩论三天,马歇尔事后回忆时称赞他“演讲出色......而且法律知识渊博、思维精准、推理深刻”。案件因主审法官去世不了了之,但亨利和马歇尔又加入“韦尔诉海尔顿案”(Ware v. Hylton)的律师队,在包括美国首席大法官约翰·杰伊、最高法院大法官詹姆斯·艾尔戴尔(James Iredell)在内三名法官面前辩论。……

纪念和命名

亨利的许多故居成为历史纪念地。苏格兰敦种植园如今是美国国家历史名胜,红山帕特里克·亨利国家纪念堂(Red Hill Patrick Henry National Memorial)保有他最后的住房、坟墓和重建的律师事务所。他的出生地已于1807年焚毁,如今是受保护的考古遗迹,还入选国家史迹名录。美国革命女儿会在亨利县安放牌匾标记利泽伍德所在地。

亨利协助创办汉普登-悉尼学院,深信“每个自由的州”都应该“向公民普及实用知识”。他是该校首批董事,有七个儿子在此就读。1783年州议会通过该校特许状,亨利对此作用举足轻重。华盛顿县埃默里(Emory)的埃默里和亨利学院(Emory and Henry College)是以他和19世纪美以美会主教约翰·埃默里(John Emory)命名。该校称:“埃默里主教象征信仰与学习结合,亨利州长代表对自由和公民美德的追求”。

影响和历史评价

正如历史学家理查德·比曼(Richard Beeman)所言,亨利“根本不愿花时间记载任何事项”,时过境迁就难以评断他的一生。亨利的人生缺乏原始资料记载,仅有极少数文献和演讲文稿留存,这无疑导致从古到今各作家的传记创作非常困难。沃特在传记出版两年前表示:“除了演讲、演讲还是演讲。他确实很善于演讲,但老天啊!他到底是怎么讲的呢!更糟糕的是,1763至1789年他的演讲都没有文稿存世,人们甚至都不记得了”。比曼对此也称,“无论他身为革命火把究竟有何成就,从历史研究角度来看都让人生无可恋”。杰斐逊在亨利去世后又活了四分之一个世纪,并以他的回忆和见解填补世人对亨利的信息真空。杰斐逊对亨利非常反感,直到1824年还会对到访蒙蒂塞洛的宾客谴责亨利,沃特认为这些批评参考价值有限,没有在著作中大量采用。比曼认为,杰斐逊的负面评价无论是否合理,都伤及亨利的历史声誉。

美国人对亨利出众的政治演说才华推崇备至。库克拉在书中写道:“亨利用平民百姓能够理解的话语解读革命——进而激励他们为自由而战”。……

正文摘自中文维基百科「帕特里克·亨利」(节选,删去了参考文献、表格和图片),按 CC BY-SA 4.0 使用;在维基百科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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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