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马歇尔

图:Henry Inman · Public domain · 维基共享资源

生卒
1755 年 9 月 24 日—1835 年 7 月 6 日
出生地
Germantown
去世地
费城
国籍 / 所属
美国
身份
法官、作家、律师、政治人物、法学家、外交官
职位
美国首席大法官、美国国务卿、美国众议员、维吉尼亚州联邦众议员、维吉尼亚州众议员
父亲
托马斯·马歇尔
母亲
Mary Randolph Keith
配偶
Mary Willis Ambler Marshall
子女
Edward Carrington Marshall、James Keith Marshall、Thomas Marshall、Jaquelin Ambler Marshall

约翰·马歇尔,美国政治家、法律家,曾任美国众议院议员(1799年-1800年)、美国国务卿(1800年-1801年)和第4任美国首席大法官(1801年-1835年)。他在担任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期间,曾做出了著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判决,奠定了美国法院对美国国会法律的司法审查权之基础,确立了美国三权分立的宪政体制。马歇尔被广泛誉为美国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首席大法官之一。主要作品:《乔治·华盛顿生平》。

摘自中文维基百科「约翰·马歇尔」,按 CC BY-SA 4.0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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