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休谟

图:Allan Ramsay · Public domain · 维基共享资源

生卒
1711 年 4 月 26 日—1776 年 8 月 25 日 (日期为儒略历)
出生地
爱丁堡
去世地
爱丁堡
国籍 / 所属
大不列颠王国
身份
作家、图书馆员、经济学家、历史学家、哲学家、散文家
父亲
Joseph Hume, 10th of Ninewells
母亲
Katherine Falconer
代表作
人类理解研究、道德原则研究、人性论、英格兰史 (休谟)
受影响于
艾萨克·牛顿、约翰·洛克、乔治·伯克利、弗朗西斯·哈奇森

大卫·休谟,苏格兰爱丁堡人,英国哲学家、伦理学家、经济学家、历史学家与散文家,他是苏格兰启蒙运动与晚期经验论哲学的代表人物,其代表作为《人性论》。虽然现代对于休谟的著作研究聚焦于其哲学思想上,他最先是以历史学家的身份成名。他所著的《大不列颠史》一书在当时成为英格兰历史学界的基础著作长达60至70年。

摘自中文维基百科「大卫·休谟」,按 CC BY-SA 4.0 使用

同时代、同地区的人物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