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郁帝 at Chinese Wikipedia · Public domain · 维基共享资源
荷属福尔摩沙,史称台湾荷兰统治时期,指的是1624至1662年荷兰影响力遍及台湾中部与南部沿海期间,当时尼德兰七省联合共和国与联合东印度公司于台湾统治范围的统称。
此时正逢地理大发现,欧洲强权纷纷前来远东贸易,并建立殖民地。而荷兰人为建立能与大明、日本贸易的据点,遂于1624年在台湾南部建立了热兰遮城。在荷兰人于台湾建立据点以前,台湾仍未有严格定义的汉人移民聚落。
在原住民的统治方面,起先荷兰人以发展贸易为重,与原住民接触并建立了初步的贸易关系。等到1635年起,荷兰当局对外贸易开始稳定,才发起征服行动,与高雄附近的麻豆社原住民部落订定麻豆协约,确立荷兰人为该地区领主、原住民为封臣的封建关系。荷兰人透过定期召开的地方会议(荷兰语:landdag),维系双方的封建关系,并任命原住民首长,确立原住民社会的正式领袖,以协助荷兰人推行政令。透过地方会议,荷兰人也将原本以个别或多个村社为政治实体、彼此攻伐的原住民部落,统合成互相联盟的联合村(荷兰语:Verenigde Dorpen),置于荷兰主权之下。荷兰人便借由攻击联合村的敌对部落,让原住民出草,使得双方的关系更为紧密。
1640年代以后,台湾南部沿海殖民地的行政支出不断的暴涨,收入也逐渐从转口贸易转移到本地税收。为此,荷兰人开始新增各种税收,加上1650年后许多农民赖以维生的甘蔗业开始衰退,汉人对于荷兰人的统治越来越不满,引爆了郭怀一事件。事件平息之后,荷兰人并没有更改整个殖民地的结构,依然以剥削汉人劳力为经济发展基础。之后郑成功崛起于福建沿海,为荷兰人创建的荷汉殖民地带来新的变数,郑成功于1661年进攻台湾,翌年荷兰人为其所击败,退出台湾南部沿海殖民地。
详细介绍
背景
16世纪,基督教世界的西欧国家困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陆路封锁,积极向外扩张势力,开辟往东亚的新贸易航路,因而发现美洲新大陆、好望角新航路,进而缩短了亚洲与欧洲的距离,世界从此进入海权时代。西欧各国竞相到世界各地从事探险、殖民、贸易、传教活动。在海权争霸的国际环境下,台湾被迫走入新的历史时期。
史前台湾
台湾原有南岛民族系原住民早已生活在台湾,这些使用南岛语系的台湾原住民族群分布于台湾全岛。南岛语族主要分布范围北到台湾,南至新西兰,东到复活节岛,西至马达加斯加。他们虽然同属南岛马来民系,但是并非同一部落。这些原住民族各有不同的语言与风俗习惯,构成独立而不相隶属的部落社会。由于不同的语言、风俗习惯、居住区,这些原住民族可能是在不同时间,从不同地方搬迁而来。因为分成许多族群,原住民族在台湾始终未能建立统一全台的政权,仅有些地方部落联盟(荷兰当局曾将台湾各地划分为十一个政治实体),如台中附近的大肚王国和恒春半岛上的琅峤君主。
西方国家在远东的活动
17世纪初,西方重商主义国家也开始注意台湾。……
治理台湾
1624年8月26日,荷军撤出澎湖转往台湾。荷兰东印度公司乃于不受明朝政府管辖的福尔摩沙(今台湾)大员(今台南市安平区),建立台湾信史上第一个统治政权,8月底来到台湾的宋克首先在北汕尾(今台南四草鹿耳门一带)建立简易的商馆,并在大员一鲲鯓(今台南安平区)筑热兰遮城,以此作为统治台湾的中心,成为第一任台湾长官,并在次年1625年1月20日向新港社以15匹花布买或租下赤崁的土地,兴建普罗民遮市街以安置来台贸易的汉人及日本人。这是台湾跃上国际舞台的开始,也为外来政权占领的开始。
在台江内海附近的平原上,有四个主要的西拉雅村庄,分别为新港社、萧垅社、麻豆社、目加溜湾社。荷兰人与新港社结盟,但是新港社系其中最弱小的村庄,经常会被最强大的村庄——麻豆社所攻击。虽然荷兰人数次支援新港社对抗麻豆社,1629年却爆发了麻豆溪事件,彻底打击荷兰人的威望。当时大员当局的士兵还不到400人,无法战胜麻豆社,加上受到滨田弥兵卫事件波及,对外贸易受挫,让巴达维亚当局不愿增援。……
荷兰盛世
1636年起,因赤崁附近的鹿群大量减少,大员当局遂开放汉人前往北边捕鹿。此时虎尾垅社是有名的梅花鹿栖息地,不少汉人走私团体居住于此,并和原住民从事鹿皮交易。……
族群
荷兰人
一般上皆称当时的殖民者为荷兰人,不过荷兰东印度公司招募职员时,其实包含许多欧洲民族,外国人以受雇为士兵的德意志人为最多。驻台湾的职员需签署三、五或十年的工作契约,期满后通常在加薪、升迁的条件下续约。签约职员必须遵守公司规定,譬如不能私自经商,公司商务员才允许从商。职员私下贸易被查获,将受惩处并没收货物。除了职员之外,还有少数未续约而成为自由市民的人,但公司也有权管制,甚至限定他们的贸易范围。在荷兰社群中,亦有身份等级的差别,公司的高阶职位只保留给荷兰共和国的高阶市民,低阶职位例如士兵、水手、工人多由外国人担任。高阶荷兰市民普遍鄙视低阶群体,并透过体罚控制其纪律。
汉人
1623年在荷兰人还未统治台湾时,大约有1500名汉人于台湾嘉南平原生活或侨居,大部分都是来捕乌鱼,或向原住民收购鹿制品,因此这些人都是短期居留,并未建立适合开垦的殖民地。荷兰人设立商馆后,发现台湾土地肥沃,打算招募汉人于赤崁建立垦殖区,然而汉人农民经常遭受原住民的攻击,因此在台湾定居的汉人仍然不多。……
日本人
在荷兰人还未统治台湾时,已有日本商人与渔民常住于大员等地。1626年,西班牙人绘制的“台湾的荷兰人港口图”上标示,日本人有160人居住在热兰遮城旁边的街市上。……
政治
政府组织
台湾虽然是荷兰东印度公司之殖民地,但在法律上却是荷兰共和国以公司为代表之荷兰属邦,并由台湾长官与台湾议会(荷兰语:Raad van Formosa)所组成之台湾领邦政府(荷兰语:Formosanse Landtregeringe)治理。政府以台湾议会为最高统治机构,由台湾长官,长官副手、最高阶军官、2位上级商务员担任议员。议会的职责有颁布告令、统率军队、制定政策与贸易方针、指派下级单位的官员。议会所有决策皆由讨论取得共识,再交付台湾长官办理,并将通过的法条记载在《台湾告令集》(荷兰语:Plakaatboek Formosa),以荷文、中文公告。
台湾议会下辖台湾公司法庭,作为最高司法机构,以审理公司职员的民事、刑事案件。公司法庭下设市政法庭,审理自由市民与汉人之刑事及重大民事案件。另外还设有头家公堂,负责审理汉人轻微的民事案件,依大员议会1656年的决议,诉讼标的价值低于10里尔的案件,只能由头家公堂受理。
封建制度
荷兰人引入欧洲封建制度,以确立荷兰人为领主、原住民为封臣的关系,再由地方会议及年贡加以维系。……
地方会议
大员当局把台湾画分成北部地方会议区、南部地方会议区、淡水地方会议区、卑南地方会议区四大区域,原住民依其所属区域推举代表与会。……
军事
军政
大员当局最主要的武力为公司雇用的士兵,负责前线作战,而后勤任务另外雇用汉人担任。然而大员当局非只依赖佣兵,由原住民组成的联合村也为重要武力。联合村起源于1635年时,大员当局与麻豆社的协约,条文明定原住民须协助荷兰人对抗敌对村社,此后臣服荷兰人的各村社皆比照办理。往后联合村也参与了多次重要战役,如探金行动、郭怀一事件等。
当大员当局发动战争时,会另行考量征讨对象的地理位置,以决定征召哪些村社组成联军。例如西部平原为西拉雅族;南台湾为琅峤、放索社、下淡水社;东台湾为卑南社。尤其是离大员遥远的地区,荷兰人更加依赖联合村,像是1640年代以后,荷兰人仅留20余人驻守东台湾,皆须靠卑南社才能抗衡阿美族及布农族。
火器
荷军士兵如同欧洲各国的军队,普遍以鸟铳作战,在战术上率先欧洲,采用排放战术来弥补装填弹药的空档时间,让火铳队可发挥强大的火力。排放战术在荷军镇压郭怀一事件便发挥极大的作用,当时郭怀一部众在人数上占有优势,然而当荷军展开排放射击后,郭军畏惧密集的火力而开始溃逃,荷军甚至无人受伤就镇压了起事。……
船舰
荷兰船舰在中文文献上被统称为夹板船,荷军的船坚炮利,就连明朝官员也相当畏惧。……
经济发展
农业
居于台湾西南平原的西拉雅族已有从事原始耕作,只是型态仍未脱离自给自足,产量有限。荷兰人为了提升农产量,开始鼓励汉人前来台湾开垦,并制定了许多奖励措施。汉人只要种植指定数量的农作物,就可无偿获颁土地,也保证以预定价格收购翌年生产的农作物。甘蔗和米是最主要种植的作物,也有棉花、靛青、麻、小麦、姜、烟草、土茯苓等,只是种植都不如甘蔗和米热络。当时土地开垦集中于赤崁一带,以及西拉雅四大社交界之处,而1656年后二仁溪以南的土地也迅速开发。
甘蔗系荷兰人农业发展之重点,用于提炼外销用的白糖、红糖,主要销地为日本和波斯,其余则运回巴达维亚。1640年代后期每年大约可提炼出9000担的白糖,到了1657年后产量更是达到17000担。大员当局也多以信贷政策刺激甘蔗种植,像是以生长中的蔗苗作担保品贷款给汉人,不过荷兰人独占所有砂糖的出口,直到1656年才开放他人经营。
稻米除了供台湾本地消费之外,也有农民把米卖至中国。虽然1634年起汉人就开始种米,但稻米比甘蔗较易受气候、病虫害的影响,起初耕种并不热络。……
猎鹿
17世纪早期,台湾西部平原充满了大量的台湾梅花鹿,此时已有原住民从事猎鹿,鹿只除了作食用以外,也会制成各种鹿制品以供交易。……
文教
文化改造
将原住民改宗成基督徒,也是荷兰统治时代的施政重点,而西拉雅族的部落最接近热兰遮城,因此宣教士便从西拉雅部落,开始推动基督教信仰,主要教派为新教的归正宗。当时西拉雅人的某些社会风俗,并不相容基督教教义,例如不到36、37岁的妇女怀孕必须堕胎、夫妻分居。西拉雅人为多神信仰,并由称为尪姨的祭司负责祭祀,尪姨也会借由占卜、预言等方式影响西拉雅社会风俗,尪姨也负责对妇女堕胎,宣教士因此将尪姨视为最大的传教阻力。为了减少尪姨的影响力,1641年荷兰人便把250名尪姨,流放到西拉雅部落北方的诸罗山,并进行基督思想改造。直到1652年,才准许她们返回原部落,并要求不得从事原有的宗教活动,然而存活下来的尪姨只剩48人。
虽然宣教士试图让原住民接受新教,然而原住民仍然透过原有的文化风俗,加以理解基督信仰。例如有不少改信新教的原住民,为了避免狩猎、耕作失利,才虔诚地对上帝祈祷。对于新教的价值观,也是选择性接受,原住民可以接受夫妻共居、共育子女的精神,然而夫妻须白头偕老,则未必能接受。……
基督教教育
早在荷兰人统治初期,就已有宣教士深入原住民部落布教,为了使原住民能更了解基督信仰,宣教士开始把宗教教育制度化。……
反荷兰行动
麻豆社
早在1623年荷兰人来台湾探勘时,麻豆社曾与目加溜湾社联手进攻荷军,往后两社开始结盟对抗荷兰人。1626年麻豆社、目加溜湾社与新港社爆发冲突,荷兰人前往支援。麻豆人眼见荷兰人与新港社拉近关系,决定彻底逐出荷兰人,便于1629年策动麻豆溪事件,击杀63位荷军士兵。事件爆发后,目加溜湾社、萧垅社也开始攻击荷兰人,然而目加溜湾社随后被荷军击溃,麻豆社只得与荷兰人暂时停战。不过麻豆社实力依在,遂率军至魍港攻击受荷兰统治的汉人,甚至鼓动部分新港人举办被荷兰宣教士禁止的传统祭典,挑战荷兰人权威。只是麻豆社却与萧垅社爆发冲突,萧垅社转而与新港社结盟,局势逐渐对麻豆社不利。后来麻豆社与萧垅社和解,并再次结盟对抗荷兰人,然而荷兰人借着巴达维亚的援军,终究压制了麻豆社与萧垅社。
新港社
早先新港社为了抗衡麻豆社,与荷兰人结盟,然而新港人一再受到麻豆人骚扰,眼见荷兰人无力保护自己,便打算与日本人结盟。1627年16名新港人随滨田弥兵卫前往江户晋见德川家光,一行人返回台湾后,引爆了滨田弥兵卫事件。……
汉人
1640年代起大员当局陆续对汉人开征新税,其中又以人头税最具争议,荷军士兵常会借着检查人头税,加以勒索、抢夺汉人的财物。……
历史意涵
荷兰人在台湾的统治对台湾历史有五点意涵。
荷兰以热兰遮城为中心所建立的殖民政权,是台湾历史上第一个粗具现代国家雏形的统治机器。
在荷兰人治台以前,汉人移民很少,一直要到荷兰时代以后,才大量引入汉人。亦即荷兰统治期间,才是台湾汉化的开始。
荷兰人治台湾的时候,对原住民所采取的所谓教化政策,确也收到相当的效果,透过罗马字拼音法(参见新港文书条目)的传入,“对几千年来未经开化并没有使用过文字的台湾原住民来说,这种源自罗马帝国欧亚文字文明的传来,可以算是要迈向新世界的开端。
由于荷兰人的重商主义,台湾原本自给自足的农耕渔猎一下子变成商业性的产销,台湾岛内的生产和外洋贸易连结在一起,农业生产者须兼具商人的性格,于是有了台湾商贩的兴起,出现了初期资本主义经济的雏型。
过去历史学者大多以汉民族史观,强调荷兰人运用各种手段剥削汉人,杨彦杰就认为荷兰人的统治基础系建立在血腥镇压上,欧阳泰则认为此观点太超过。从一些原住民的历史记忆来看,又是另外一种观点,原住民流传的荷兰人传说,正面形象多于负面,甚至有了红毛亲戚的称呼。荷兰统治也成为光荣传统的一部分。
荷兰式闽南语词汇
Koxinga(国姓爷郑成功)
Iqwan(枭雄一官郑芝龙)
Amoy(厦门岛)
Quemoy(金门岛)
Teochew(潮州)
Hokkien(福建、南福建话)
正文摘自中文维基百科「台湾荷兰统治时期」(节选,删去了参考文献、表格和图片),按 CC BY-SA 4.0 使用;在维基百科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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