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Charlotte Perkins Gilman · Public domain · 维基共享资源
- 时间
- 1850 年—1940 年
- 前一事件
- 原女性主义
- 后一事件
- 第二波女性主义
- 类型
- 女性解放运动
- 简述
- period of feminist history during the late 19th and early 20th centuries
第一波女性主义是19世纪及20世纪初整个西方世界的女性主义活动和思想的时期,着重于法定议题,主要关注于争取女性投票权。这个词汇常被用来指称源自第一波时期、由自由派妇女权利运动所主张的女性主义,其组织如国际妇女联盟及其附属机构。这个女性主义运动,至今仍主要从法律层面追求平等。
“第一波女性主义”一词本身是由记者玛莎·利尔于1968年3月在《纽约时报杂志》中发表的文章〈第二波女性主义:这些女性想要什么?〉中提出的。 第一波女性主义以争取女性政治权力为主要诉求,相较于非正式的事实上的不平等。第一波女性主义普遍主张形式平等,而后来各波则多主张实质平等(Substantive_equality)。 浪潮隐喻已经被广泛接受,包括学界,但也有人批评这种分类方式,认为会片面地展现女性解放历程,忽略实际行动的脉络,并让仅有特定可见人物成为焦点。 “第一波”这个词以及更广义的浪潮模型,在提及非西方背景的女性运动时也受到质疑,因为这一时期及术语发展完全建基于西方女性主义,无法精确套用于非西方世界的事件。但参与性别平权政治运动的女性多以西方女性主义者要求法律权益的主张为蓝本。这与西方第一波女性主义运动相关,并在19世纪末至1930年代之间,结合反殖民民族运动持续发展。
女性主义运动的出现标志着第一次女性主义浪潮的开始,而女性获得选举权则是它结束的标志。不过,由于第一次女性主义浪潮并不是在每个国家同时进行的,所以不存在一个明确的起止时间。虽然说女性主义运动的诞生是它开始的标志,但这并不意味着十九世纪以前没有人关心女性的生存状态。从中世纪起,一些杰出的女性,像是克里斯蒂娜·德·皮桑已经开始探讨丑化女性这一话题,但是,一直到十九世纪下半叶,女性主义运动才真正地诞生。在美国,通常把1848年伊丽莎白·凯迪·斯坦顿推动的塞内卡福尔斯会议当作是女性主义的起点;在英国,却并没有一个标志性的事件给出它开始的时间。从十八世纪末开始,逐渐出现了一些著作把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这一问题推向了历史的前台。在法国,第二帝国初期有限的言论自由使得女性主义随着安德烈·莱奥而出现。而在德国和欧洲其他国家,1848年革命给女性带来了更多对自由的向往。
详细介绍
全球术语
在美国第一波女性主义运动期间开始的包容性问题,并在随后的女性主义浪潮中持续存在,这是学术层面上讨论的主题。一些学者认为西方女性主义的浪潮模型令人困扰,因为它将漫长的行动历史浓缩成不同的类别,这些类别描述了不同世代的活动家,而不是承认一个复杂、互联且交错的女性权利历史。这被认为削弱了许多人的奋斗和成就,并加剧了不同边缘化女性主义群体之间的分裂和冲突。 现代西方和全球女性主义讨论中持续存在的争论点始于第一波女性主义的标志性不平等。美国的女性主义者如bell hooks批评西方在全球女性主义讨论中被定位为权威,因为这重复了殖民讨论、知识拥有和以性别为平等基础的层级。 去殖民女性主义的概念是对西方女性主义所持的政治和知识权力地位的回应。通过承认世界上存在多种女性主义,回应了自西方第一波女性主义以来持续存在的狭隘范畴和对交错身份缺乏考虑。多种女性主义和行动形式的存在是由于第一波女性主义受到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历史的影响。
起源
扩展女性权利的运动早在20世纪之前就已经开始。在她的著作《第二性》中,西蒙·德·波娃写道,第一位“持笔为其性别辩护”的女性是15世纪的克里斯蒂娜·德·皮桑。 其他在15至17世纪活跃的“前女性主义者”包括阿格里帕·冯·内特斯海姆、莫德拉塔·丰特、安妮‧布拉德斯特里特和弗朗索瓦·普兰·德·拉·巴尔 (François Poullain de la Barre)。 古代文学和神话,如欧里庇得斯的美狄亚,已经与女性主义运动密切相关,并被解读为女性主义的象征。古代文学在女性主义理论和学术研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欧兰普·德古菊被认为是最早的女性主义者之一。她于1791年出版了一本名为《妇女和女性公民权利宣言》的小册子,作为对《人权与公民权宣言》的回应。
吴尔史东克拉芙特
玛丽·吴尔史东克拉芙特创作的时代受到了卢梭和启蒙时代哲学的影响。启蒙时代的奠基者定义了一个以男性平等为基础的理想民主社会,而女性常常受到歧视。女性被排除在讨论之外的现象,被吴尔史东克拉芙特和她的同时代人所关注。吴尔史东克拉芙特以卢梭的思想作为其著作基础。虽然乍看之下似乎矛盾,吴尔史东克拉芙特的想法其实是要扩展卢梭的民主社会,但以性别平等为基础。玛丽·吴尔史东克拉芙特大胆主张女性应融入公共生活;更具体地说,强调女性教育的重要性。她采用了“自由女性主义”一词,致力于突破传统性别角色的藩篱。
吴尔史东克拉芙特发表了最早的女性主义论著之一,《为女权辩护》(1792年),她在该书中主张两性在社会和道德上的平等,也延续了她1790年发表的小册子《为人权辩护》(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Men) 的理念。她后来未完成的小说《玛丽亚:女人之罪》,因讨论女性的性渴望,使她受到许多批评。她英年早逝,她的鳏夫、哲学家威廉·戈德温很快撰写了她的回忆录 (Memoirs of the Author of 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却与他本意相反,让她的声誉毁于数代人之间。
教育
在女性参政权运动期间,瑞士年轻女性的教育非常重要。教育社会中的年轻女性,让她们了解自我认同和上学的重要性,对公众来说非常重要,对女性认识自身潜能也很关键。瑞士的参政权运动认为,让年轻女性知道她们的人生不仅仅只有生儿育女很重要,这也是1960和1970年代参政权运动期间普遍的想法和行动。根据大卫·威利兹勋爵在2015年的评估,他发现并指出,2013年英国大学部学生中有54%是女性,46%是男性,而1960年代英国全日制学生中只有25%是女性。女性受教育人数增加并参与教育体系,可以追溯到女性参政权运动,这些运动旨在鼓励女性就读学校,追求高等教育。 这项权利与政治议题最终在给予1971年政治选举投票权之后到来。在1960年代的英国,女性在高等教育体系中通常是少数,甚至很罕见。
国家
阿根廷
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阿根廷的女性组织并巩固了西方世界中最复杂的女性主义运动之一。她们与劳工运动密切相关,包括社会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自由主义者、解放主义者、教育主义者和天主教徒。1910年5月,她们共同组织了第一次国际女性主义大会。著名的欧洲、拉丁美洲和北美的工人、知识分子、思想家和专业人士,如玛丽·居礼、艾米莉亚·帕尔多·巴桑、艾伦·凯伊、玛丽亚·蒙特梭利等,提出并讨论了她们的研究工作和关于性别、政治和公民权利、离婚、经济、教育、健康和文化的主题。
澳洲
1882年,罗丝·史考特,一位女性权利活动家,开始在她位于雪梨的家中举办每周一次的沙龙聚会,这所房子是她已故母亲留给她的。透过这些聚会,她在政治家、法官、慈善家、作家和诗人中间广为人知。1889年,她协助创立了女子文学协会,该协会后来在1891年发展成为女性参政联盟。史考特接待的主要政治人物包括伯恩哈德·怀斯、威廉·霍尔曼、威廉·莫里斯·休斯和托马斯·巴文,他们在此会面并讨论起草最终成为1899年《早期关闭法案》的法案。
加拿大
加拿大的第一波女性主义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变得显著。女性运动的兴起始于有意识地提高意识,然后转变为学习小组,最终通过组建委员会采取行动。运动的前提围绕着教育问题。教育被视为高优先事项的特定原因是因为它可以针对年轻一代并改变他们基于性别的观点。 1865年,安大略省一所公立学校的督学埃格顿·赖尔森是第一批指出女性被排除在教育系统之外的人之一。随着越来越多的女性在这些年中上学,她们的毕业率超过了男性。1880年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51%的高中毕业生是女性。这些百分比一直持续增加直到1950年。 第一波女性主义运动的其他原因包括女性参政权、劳工和健康权利;因此,女性主义者将他们的运动重点放在获得法律和政治平等上。 加拿大在国际妇女理事会中采取行动,并有一个名为加拿大国家妇女理事会的特定部门,其主席为亚伯丁夫人。女性开始超越园艺和音乐俱乐部等团体,投入到促进更好教育和参政权的改革中。……
中国
在1880年代和1890年代,关心中国发展为现代国家的男性和女性中国改革知识分子在公共辩论中提出了女性主义议题和性别平等;……
时间线
1809
美国,康涅狄格州:已婚女性被允许立遗嘱。
1810
瑞典:未婚女性透过皇家特许被宣告为法定成年人的非正式权利获得国会正式确认。
1811
奥地利:已婚女性获赋予独立经济权以及选择职业的权利。
瑞典:已婚女商人被赋予在不需丈夫同意的情况下,自主决定自己事务的权利。
1821
美国,缅因州:已婚女性在其配偶无法行使能力期间被允许以自己的名义拥有和管理财产。
1827
巴西:第一所女子小学和教师职业被开设。
1829
印度:萨蒂被禁止。 不过,研究萨蒂的学者对萨蒂的禁令在多大程度上体现对女性权益的关注仍有争议。
瑞典:助产士被允许使用外科手术器械,此举在当时的欧洲是独一无二的,并赋予她们外科医师的地位。
1832
巴西:狄奥妮西娅·冈萨尔维斯·平托以笔名尼西亚·弗洛雷斯塔·巴西莱拉·奥古斯塔发表她的第一本书,同时也是巴西第一本探讨女性智力平等,以及女性有能力且有权利受教育并与男性平等参与社会的著作,名为《女性的权利与男性的不公》。这本书是《女性不劣于男性》的翻译作品,而该书常被认为出自玛丽·沃特利·孟塔古之手。
1833
美国,俄亥俄州:美国第一所男女同校的大学——欧柏林学院成立。
危地马拉:离婚合法化;1840年废除,1894年再度实施。
1835
美国,阿肯色州:已婚女性被允许以自己的名义拥有(但不得管理)财产。
1838
美国,肯塔基州:肯塔基州赋予有学龄儿童的寡妇学校选举权(可于学校会议投票)。
美国,爱荷华州:爱荷华州成为美国第一个在离婚时允许母亲独自获得子女监护权的州。
皮特肯群岛:皮特肯群岛赋予女性投票权。
1839
美国,密西西比州:密西西比州成为美国第一个赋予已婚女性有限财产权的州。
英国:1839年婴儿监护法案使得离婚后的母亲有机会获得七岁以下子女的监护权,但须经大法官同意,且母亲必须品行良好。
美国,密西西比州:1839年已婚妇女财产法案赋予已婚妇女以自己名义拥有(但无法控制)财产的权利。
1840
美国,德克萨斯州:已婚女性被允许以自己名义拥有财产。
1841
批评
在凯拉·舒勒的《情感的生物政治:十九世纪的种族、性别与科学》中,“生物权力是女性主义的启动条件……性别平等运动在一个权力场域中实现,至少自马尔萨斯以来,生殖与经济的相互依存形成了政治的主要领域。” 舒勒认为,“男性和女性的不同性别的进化概念,被理解为生理、解剖和心理功能的专门分歧,只有最文明的人才能达成,这本身就是一种种族阶层……性别作为生物和政治主体性的概念,是与物种变化科学携手展开的生物政治逻辑的产物。” 舒勒引用加拿大哲学家米歇尔·墨菲在《掌握生殖手段:女性主义、健康与科技科学的纠结》中的话:“将女性主义历史化为一种生物政治,将‘性别’及其附属的‘生殖’作为核心关注,要求我们理解女性主义在其多样性和矛盾中,是在主流治理和科技科学的配置中被激活的,而不是逃脱。” 从这个角度看,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女性主义再现了它们本有潜力去抗争的社会阶层,这印证了米歇尔·傅柯在《性史第一卷:导论》中所说的“抵抗从未处于与权力的外部关系中。”
第一波女性主义没有提供交叉性视角。性别并未被视为一种社会建构,也未认为各性别所扮演的角色是性别歧视的。 这一时期也专注于生物差异,认为只有通过生物或性别才能被视为女性。 它没有考虑并为有色女性或低社会经济地位的女性奋斗。 它也加强了殖民化,并增加了对不同国家女性的情色化。 第一波理论家也忽略了有色女性的贡献。像玛丽亚·斯图尔特和弗朗西斯·E·W·哈珀这样的活动家在这一时期的废奴或选举权运动中几乎没有被提及或给予任何功劳。 第一波女性主义是以男性为中心的,意味着它是以男性看待女性的方式形成的。 另一个问题是,白人中产阶级女性能够决定什么是女性问题,什么不是。 第一波缺乏女性渴望但无法拥有的性自由,而男性却可以拥有。 也有人说,许多白人基本的第一波女性主义者与有色女性结盟,但当她们发现可以为中产阶级白人女性取得进展时却保持沉默。
正文摘自中文维基百科「第一波女性主义」(节选,删去了参考文献、表格和图片),按 CC BY-SA 4.0 使用;在维基百科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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