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 其他事件

第二次梵蒂冈大公会议

Second Vatican Council

第二次梵蒂冈大公会议

图:Lothar Wolleh · CC BY-SA 3.0 · 维基共享资源

时间
1962 年 10 月 11 日—1965 年 12 月 8 日
参与方
若望·保禄二世、本笃十六世、保禄六世、若望二十三世、若望·保禄一世、约瑟夫·弗林斯、儒略·德普夫内尔、卡尔·拉纳、奥斯定·贝亚、Aloys Grillmeier、埃德蒙·施林克、Bernhard Häring、Franz König、John M. Oesterreicher、Michael Schmaus、Max Thurian 等 40 项
前一事件
第一次梵蒂冈大公会议
类型
大公会议
简述
1962年至1965年间的一系列会议

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拉丁语:Concilium Œcumenicum Vaticanum Secundum),简称梵二大公会议、梵二会议、梵二,又称纽曼会议,是天主教会第21次大公会议,也是距今最近召开的一次大公会议,于1962年10月11日由教宗若望二十三世召开,1965年12月8日由次任教宗保禄六世结束。

本次会议宣布召开之初,人们以为它是中途中断的梵蒂冈第一届大公会议的续会,但后来罗马教廷作出了澄清了:它将是另一次新的大公会议,取名“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在1959年6月29日所颁布的《忝登伯铎宝座》通谕中,教宗若望二十三世指出本次会议的目标将会是:“发扬圣道、整顿教化、革新纪律”,并以“与时代共进”(意大利语:Aggiornamento)作为本次会议的核心宗旨,希望革新教会以呼应现代社会的需要,但这也成为会议上改革派与保守派的争论核心。

本次会议对汉语圈最重要的结果,即是认同被传教国之传统可以与天主教相容,且可以互相援引,令使争议三百多年的中国礼仪之争画下句点,并且将所谓的《利玛窦规矩》予以尊重。

详细介绍

出席者

出席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天主教会领袖最多达2540位,其中有四位在后来出任教宗:分别为若翰·蒙蒂尼、阿尔比诺·卢恰尼、嘉禄·沃尔蒂瓦、若瑟·拉辛格。

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是历代大公会议中,在组成上十分理想的一次会议。原因是:

大会的筹备和进行丝毫不受外界的干扰,完全由教会主动;

出席的教长(平均接近2200人)空前众多;

第一次有非裔主教及亚籍主教出席。

筹备

1959年5月17日,圣神降临节,教宗若望二十三世宣布成立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筹备委员会,此次大会正式进入筹备阶段。筹备委员会组成如下:

一个中央委员会;

十一个组:神学组、教区行政组、司释及教民纪律组、修会组、圣事组、礼仪组、教育组、东方礼教会组、传教组、教友生活组及教宗宫廷礼仪组;

三个秘书处:新闻事业秘书处、基督徒合一秘书处和总务秘书处。

中央委员会、组和秘书处,均由一位主席、多位委员、若干专家顾问和很多秘书组成。组和秘书处的任务是:参考世界各教长和各圣部的建议,然后研究教宗指定的问题。中央委员会是由教宗自己或者自己的代表为主席,委员包括枢机、宗主教、主教、修会会长、组的主席和秘书处的主席,共有70多名。中央委员会的任务是:督导及配合各组及秘书处的工作,向教宗汇报成果,并负责起草未来大会的进行程序。

1960年11月14日,教宗主持筹备会议的开幕典礼,宣布本届大公会议的重点:“不仅在根据启示和传统,强调某一教义或纪律,更在重振基督的真精神,加强基督徒生活的价值和光辉。”典礼后,各部门便开始工作。

1961年6月至62年6月期间,中央委员会共进行了7次聚集,召开了55次会议,审查了72项提案,为正式会议作好了准备。

教宗在筹备阶段的末期,通过通谕和广播,呼吁所有教友为此次会议祷告,并钦定大圣若瑟为此次大会的主保。另外,工作人员也进行圣伯多禄大殿的粉刷装饰工作。大会会场就设在圣伯多禄大殿。

组织

主席团:由十位枢机组成。在此次大会第一期内,这十位枢机轮流代表教宗主持大会。在另外三期内,他们则成为大会的“元老院”,监视大会的进行。

大会特别事务处:审察由各个教长提出的重要的新问题,在需要的时候,向教宗汇报或向他提供意见。

大会法庭:大会行政问题的上诉法庭,用来解决大会教长之间和各个机构之间发生的纠纷。

全体成员:当时的教会法典规定:枢机、宗主教、首席主教、总主教、定座主教、兼理教区首长及若干修会总会长,有权利参加会议并享有投票权。在此之外,教宗若望二十三世还邀请了所有领衔主教,而且给予他们投票权。所以,参与这次大公会议的教长人数,最多时高达2400位左右。

10个小组委员会和基督徒合一秘书处:这11个单位,都由教宗任命1名主席和9名委员,加上从与会的教长中选举的另外16名委员组成。由他们向大会提出草案,并按照教长们的建议修改、甚至重写草案。

神学及法律专家:协助各个小组的委员们编写草案,随时准备向大会作出解释或者报告。他们可以列席全体会议,但是因为他们并不是教长,所以除非被邀请或者被询问时,不能发言。此次会议,教宗任命了460位神学及法律专家,其中包括235位教区神父和225位会士。著名神学家K.Rahner便是其中之一。

观察员:由东正教、新教和其他非天主教团体所派来的代表构成。观察员可以列席全体会议或公开会议,但是没有发言权。

贵宾:由基督徒合一秘书处邀请,并以个人名义列席此次大会。贵宾并不代表某教会或团体,也没有发言权。

旁听员:由获邀请列席的教友组成,没有表决权,只有在被邀请的时候才可以在大会发言。

另有若干只能观看会议的数十位各国主要修院的院长(主要是如英国圣公会、美国圣公会、主流新教派等)。

程序

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程序,分为公开会议、全体会议和小组委员会议。

公开会议由教宗和全体教长一并出席举行,是大会中最为隆重的一种,也欢迎其他国家的政要和首长出席。在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上,公开会议共有10次:第1至第4期的开幕式,第2、3、4期的闭幕式和大会在第4期期间颁布不同决议的仪式(1962年10月28日、11月18日和12月7日)。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16项决议,有5项是在第2和第3期的闭幕式上颁布的。其余11项,是在第4期上述3个仪式上颁布的。在颁布决议时,大会会对决议进行表决,只有获得全体三份之二的赞成票的决议才能通过。决议获得通过后,教宗和教长们会在决议上一一签名。

全体会议的主要作用是讨论和表决各项决议草案。此次大会共举行了168次全体会议。教长们会先研究某一决议草案是否能作为讨论的基础,如果多数教长认为不能,那么草案会被退回有关小组令其修改或者重写。相反地,如果可以,那么教长们会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来发表该草案的意见,小组会依据教长们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最后,大会对修定后的草案作三次表决。在第1次表决时,教长们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有条件赞成票。然后小组会对草案作最后的修改。第二次表决,教长们就只能投赞票或者反对票了。最后,等到草案里的每一章都获表决通过后,大会会对整个草案作一次整体的表决,从而完成审查决议草案的程序。

小组委员会会议就是在小组各个成员之间召开的会议。会议上,小组委员和大会的专家和顾问负责起草或修改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

大公会议第1期

(1962年10月11日至12月8日)1962年10月11日上午8时30分,此次大会的开幕式在圣伯多禄广场举行。出席开幕式的主教超过2400名,还有意大利总统和很多国家元首列席。在开幕式上,教宗指出大公会议的任务是:“使教会自我革新,推进基督徒中间的合一,为能向人类更有效地宣讲福音。”大会开幕后,首先选举各个小组的委员。法国主教团代表全体教长,起草了《大会告全人类书》,表达了关怀全体人类和愿意为全体人类服务的诚意;并提出大会特别关心的两个问题:国际和平问题和社会正义问题。

然后,大会进入了审议草案阶段。第一个讨论的是《礼仪草案》。其中较受争议的议题包括:(1)礼仪中的语言;(2)礼仪当如何适应不同地区文化的需要;(3)地方主教团在礼仪问题上的职权等。最后,大会通过了这个草案的序言和第1章。在第1期会议中,大会也讨论了《启示渊源草案》、《大众传播工具草案》、《东方礼教会合一草案》和《教会草案》。因为大多数教长不满意《启示渊源草案》,教宗指示把草案退给有关小组重写。而《大众传播工具草案》,大会则要求把它缩短成若干原则和一个牧灵训谕。对于《东方礼教会合一草案》,大会希望它能与基督徒合一组的另一草案以及《教会草案》中论大公主义一章,合并成一个草案。关于《教会草案》,最后由于时间所限,只进行了初步讨论,来不及得出任何结论。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第1期的会议,于1962年12月8日闭幕。

在第一期会议结束前教宗宣布:将把70多个草案缩编成20个(其后再缩编成17个)以提高大会进行的速度。还要成立一个协调委员会,用来督察各个小组的工作,务必使他们提出的草案不致相互冲突。这些是大会休会期间主要的工作。

1963年6月3日,教宗若望廿三世因病逝世,终年82岁。1963年6月21日,若翰·蒙蒂尼枢机被推选出来继任教宗,名号为保禄六世。当选后第二天,新教宗便宣布将继续进行大公会议。后来,新教宗调整了大会的结构:加设了由4名枢机组成的督察团,负责主持全体会议;并以新成立的“协调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大会特别事务处”。

大公会议第2期

(1963年9月29日至12月4日)1963年9月29日,大公会议第2期会议开幕。保禄六世指出大会的目标是:

认识教会本身,特别是有关主教的职务和主教与教宗的关系。

教会的革新。

各基督教会的合一。

教会面对现代世界。

教宗还特别指出:“如果天主教会应该为过去教会的分裂承担责任,那么天主教会将会谦逊地呼求天主的宽恕。如果天主教会曾经开罪过其他非天主教的弟兄,那么天主教会也会求他们宽恕。另一方面,天主教会也会诚心地宽恕所有开罪过天主教的人。”

  • 开幕式后,审议草案的工作亦随即开始。以下是第二期会议的重点:
  • 讨论《教会草案》,包括:

论教会为奥迹;

论天主的子民;

论教会的圣统组织,特论主教;

论平信徒;

论教会内成圣的义务。

其中较重要的议题包括教会与非天主教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关系、教宗与世界主教团(指所有天主教会主教)的关系、恢复执事职、平信徒为普通司祭等。经讨论后,教长们多接受:“主教的职务乃继承自宗徒团,而世界主教团与罗马教宗在一起时,拥有对教会的最高管辖和训导权;但这并不削弱教宗首席权的地位。”此外通过表决,大会将《圣母草案》纳入《教会草案》之内。

讨论《教区行政草案》,包括:

论主教与圣部的关系;

论助理主教及辅理主教;

论全国主教会议;

论教区及教省的划分;

论本堂及教省的划分等。

讨论《大公主义草案》,包括:

论天主教大公主义的原则;

论大公主义的实行;

论与天主教分离的基督徒;

论天主教对非基督徒,特别是犹太人的态度;

论信仰自由。

因为教长们对第4章和第5章不能达成一致,所以大会只接受第1章至第3章为讨论的基础。谈到大公主义的原则时,大会草案指出:“天主教本身也需要认错和悔改,并重视分离弟兄所拥有的真理、成圣方式和福音价值。”

在第2期会议期间,大会还表决了《礼仪草案》余下章节和《大众传播工具草案》。这两个草案在第1期会议时已有讨论。

1963年12月4日,大会举行第二期会议的闭幕式。在闭幕式上,经表决,教宗隆重地颁布了决议《礼仪宪章》和《大众传播工具法令》。在颁布决议时,教宗用了崭新的用语即:“教宗偕同各主教,批准、规定和命令这些议案,并公布集体的决定。”由此可见,教宗再也不是单独行事,而是用他的主席权,偕同全世界主教们,一起宣布共同的决定。

在第二期会议休会期间,教宗往圣地朝圣,在那里会见了东正教的宗主教。在会面时,两位教长除了互相赠送礼物外,并一起诵读《若望福音》第17章,祈祷信徒们合而为一。这次会见充分表现出教宗召开大公会议的目标就是:“革新教会和渴望与分离弟兄们的合一。”

决议

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决议,以16个教会训导文件呈现。

  • 第二阶段(1963年)公布了2篇决议:
  • 《礼仪》宪章
  • 《大众传播工具》法令
  • 第三阶段(1964年)公布了3篇决议:
  • 《教会》教义宪章
  • 《大公主义》法令
  • 《东方公教会》法令
  • 第四阶段(1965年)公布了11篇决议:
  • 《主教在教会内牧灵职务》法令
  • 《司铎之培养》法令
  • 《修会生活革新》法令
  • 《教会对非基督宗教态度》宣言
  • 《天主教教育》宣言
  • 《天主的启示》教义宪章
  • 《教友传教》法令
  • 《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
  • 《司铎职务与生活》法令
  • 《教会传教工作》法令
  • 《信仰自由》宣言

反对派别

本次大公会议在天主教会内引发了一些群体的反对,他们质疑此次大公会议是否合理,甚至与罗马天主教会产生分裂。反对派别主要包括两支,一支为传统主义天主教徒和宗座缺出论者。

正文摘自中文维基百科「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节选,删去了参考文献、表格和图片),按 CC BY-SA 4.0 使用;在维基百科读全文 ›

相关人物

若望·保禄二世
John Paul II
1920—2005 · 帝王与政治 · 思想与学术 · 欧洲
图:CC BY 3.0 pl · 佚名
本笃十六世
Benedict XVI
1927—2022 · 思想与学术 · 宗教 · 欧洲
图:CC BY-SA 3.0 · WDKrause
若望二十三世
John XXIII
1881—1963 · 军事 · 宗教 · 欧洲
若望·保禄一世
John Paul I
1912—1978 · 思想与学术 · 宗教 · 欧洲
保禄六世
Paul VI
1897—1978 · 帝王与政治 · 宗教 · 欧洲
阿尔弗雷多·
阿尔弗雷多·奥塔维娅尼
Alfredo Ottaviani
1890—1979 · 思想与学术 · 宗教 · 欧洲
约瑟夫·弗林
约瑟夫·弗林斯
Josef Frings
1887—1978 · 宗教 · 欧洲
阿姆莱托·乔
阿姆莱托·乔瓦尼·希高纳尼
Amleto Giovanni Cicognani
1883—1973 · 帝王与政治 · 宗教 · 欧洲
Giacom
Giacomo Lercaro
1891—1976 · 宗教 · 欧洲
埃内斯托·鲁
埃内斯托·鲁菲尼
Ernesto Ruffini
1888—1967 · 宗教 · 欧洲
朱塞佩·皮扎
朱塞佩·皮扎尔多
Giuseppe Pizzardo
1877—1970 · 帝王与政治 · 宗教 · 欧洲
保罗·马雷拉
保罗·马雷拉
Paolo Marella
1895—1984 · 宗教 · 欧洲
贝尼迪托·阿
贝尼迪托·阿洛伊西·马西拉
Benedetto Aloisi Masella
1879—1970 · 宗教 · 欧洲
Pietro
Pietro Ciriaci
1885—1966 · 宗教 · 欧洲
Valeri
Valerio Valeri
1883—1963 · 宗教 · 欧洲
Fernan
Fernando Cento
1883—1973 · 宗教 · 欧洲
Ildebr
Ildebrando Antoniutti
1898—1974 · 宗教 · 欧洲
Gustav
Gustavo Testa
1886—1969 · 宗教 · 欧洲
Arcadi
Arcadio Larraona Saralegui
1887—1973 · 宗教 · 欧洲
France
Francesco Roberti
1889—1977 · 思想与学术 · 宗教 · 欧洲
阿尔伯·迪·
阿尔伯·迪·佐利奥
Alberto di Jorio
1884—1979 · 宗教 · 欧洲

外部链接